三投票:在推优、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投票人员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五分之四,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以及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报学院团组织审核。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上听取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介绍人、联系人及支委介绍有关情况,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五公示:在提交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五个环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民主测评情况等内容,并附上学院党(团)组织的联系方式,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在公示期间接到群众不良反映的,经学院党(团)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二答辩:支部大会讨论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组织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参加答辩。答辩工作由学院所在党支部负责,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为3-7人,并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代表列席。答辩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现场评议三个环节,一般不少于10分钟。答辩对象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公开答辩。各学院可根据自身特点和情况,将答辩程序放在发展党员的其他环节进行,并结合实际运用好答辩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