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校属各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广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工作方案》要求,经我校党委民主推荐,省委教育工委研究,我校刘维嘉同志为广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推荐人选,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刘维嘉同志个人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2012年10月19日至23日。公示期间,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可以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党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
联系电话:020-87985226,联系人:李科锋
附:
中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